有機廢氣處理設備工藝技術規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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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-03-12 14:05
有機廢氣處理設備工藝技術規則
1、廢氣收集
有機廢氣處理設備收集控制系統規劃應符合GB50019《工業建筑供暖通風與空氣調節規劃規范》的要求。應盡量運用行為主體出產制造設備本身的集氣系統軟件來收集。集氣罩的配備應與出產工藝流程協調共同不損害加工工藝實際操作。在保證收集工作能力的條件下,應構造簡易,有利于拼裝和維護保養管理辦法。明確集氣罩的吸氣口部位.構造和風力時,應使罩口呈微負壓力情況,且罩內負壓力勻稱。集氣罩的吸氣方位應盡量與環境污染氣流健身運動的方向共同,避免吸氣罩周邊氣流混亂,避免或變弱影響氣流和排風氣流等對吸氣氣流的損害。當廢氣形成點較多.彼此之間距離較遠時,盡可能單設***幾套收集系統。


2、準備處理
有機廢氣處理設備應依據廢氣的成份.***性和損害吸附全過程的化學物質***性及成分展開挑選。當廢氣中細顆粒物成分超出1mg/m3時,先要選用過慮或清洗等辦法使用準備處理。當廢氣中帶有吸附后無法吸附或導致吸附劑中毒了的化學成分時,應選用清洗或預吸附等準備處理辦法解決。當廢氣中有機化合物濃度值較高時,應選用冷疑或稀釋液等辦法調整至符合要求。當廢氣溫度較高時,選用傳熱或稀釋液等辦法調整至符合要求。
3、濃度值.溫度規則
有機化合物濃度值規則:除有機溶劑和油氣儲運工程銷設備的有機化學廢氣吸附回收使用外,進到吸附設備的有機化學廢氣中少數的濃度值應小于其***熱指數低限的25%。當廢氣中少數的濃度值高過其***熱指數低限的25%時,應使其減少到其***熱指數低限的25%后才可展開吸附凈化處理。
溫度規則:進到吸附設備的廢氣溫度宜小于40℃。